4月11日,怒江州委书记专题听取八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深入开展巡察工作作出部署。
在听取了两个巡察组对州民政局、州委政研室两家单位的巡察报告后,州委书记童志云指出,州委第一轮巡察自去年12月开展以来,目标准确,进展有序,成效明显,较好地完成了进驻巡察各项任务,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取得了重要成果,巡察震慑效应不断强化,应给予充分肯定。
州委书记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利剑”作用,发现问题是第一步,关键要整改、问责并形成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巡察工作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具体做到“三个方面”:要加快节奏进行巡察反馈工作,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地反馈,一针见血地指出具体问题,挑明责任,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要从严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剖析问题根源,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真正将巡察成果“吃干榨尽”;要认真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的经验做法,科学谋划巡察任务,扎实准备好第二轮巡察前期工作,对每个阶段的巡察任务都要部署在点子上,落实在问题上,统筹谋划好巡察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州委书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核查,按照优先处理原则,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分步推进,实践、和运用“四种形态”,最大程度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该问责的必须问责,该查处的必须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形成被巡察单位对待存在问题“如芒在背”的警醒、警觉、警示作用,确保“巡察利剑”震慑、震撼、震动作用充分发挥。(怒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