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度,1至3月全市共为48名举报失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对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要运用‘四种形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举报失实、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尽快澄清事实,为他们正名,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丽江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强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提醒谈话、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力度,建立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方式及时解决。1至3月,全市共谈话函询12人,对13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
鼓励大胆干事,勇于担当。针对丽江生活节奏慢,党员干部慢作为现象突出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整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的规定》、《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入推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治理,严肃追究“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行为,1至3月问责党员干部34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3人、其他人员5名。
坚持鼓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导向,大力支持干事创业的干部,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干部下沉一线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认真落实《丽江市治理庸懒散奢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丽江市关于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乱告状、诬告陷害的严厉查处,为48名举报失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使被反映的党员干部放下心理“包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