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省国资委召开省国资委召开加强省属企业作风建设暨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专项工作会议,印发《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大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的力度。
会议通报,一季度,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党政纪轻处分13人,党纪重处分10人,政纪重处分16人,组织处理9人。呈现特点:一是二级企业领导人员违纪问题频发。从立案查处人员看,二级企业领导人员违纪问题立案12件,占总数的55%,充分暴露出对二级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的薄弱和缺失。二是违反廉洁纪律成为主要违纪问题。其中,有11件主要违纪事实均是违反廉洁纪律,占纪律审查总数的50%。三是违纪涉法问题大幅上升。有7件涉嫌违法犯罪,占总数的31%,与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四是财务人员“小官巨腐”问题突出。二三级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对财务人员的管理严重失职,长期放任自流,失去监管,问题十分突出。如铁路总公司,机关出纳挪用、侵占企业资金,涉及金额达1000多万元。
会议指出,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暴露出的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引起高度警醒。企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借鉴其他企业发生的问题,针对自身企业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坚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纵深。省属企业党委要认真领会,坚决把省委、省纪委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深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学习贯彻。二是深化省委《关于省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意见》的学习贯彻。三是深入抓好省委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会议强调,各省属企业要立即行动,严格按照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凡在2017年4月15日前主动自查自纠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凡之后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将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给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
25户省属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省国资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监事会副主席、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全体人员,省国资委相关协会、学会负责人出席会议。(丁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