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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向社会公布首轮巡察反馈问题123个

发布时间:2017-04-06 07:25:22   来源:德宏州纪委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情况,甚至将私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或以虚假餐饮票据报销套取资金情况……”近日,德宏州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了该州首轮巡察反馈的123个问题。

据介绍,该州制定了《德宏州巡察工作办法》,健全了州和县市巡察机构,组建了88人的巡察人才库,对巡察尖兵进行了业务培训,并于2016年11月16日启动了首轮巡察工作,州委派出7个巡察组对信访举报较多、群众关注度高的5个州直单位、2个县直单位以及执纪审查为零的2个乡镇开展首轮巡察。巡察组2016年11月21日入驻被巡察单位,对州直单位巡察20天,对县市巡察30天。该州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23个、问题线索43个。

盯住问题,瞄准靶子。该州首轮巡察坚持问题导向,以“六大纪律”为尺子,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把被巡察单位“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管钱、管事、管项目的领导干部作为巡察重点对象;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以及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虚报冒领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充分运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抽查核实个人事项报告、“下沉一级”了解情况、询问知情人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公布巡察举报方式,释放巡察从严信号,主动接受群众举报,鼓励干部群众主动为巡察组提供线索,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同时,该州还整合力量,创新推行“州县一体化巡察”,即在成立州县两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由州委组建巡察组统一开展巡察。实行巡察工作“责任承包制”,对巡察组应该发现但没有发现的问题,倒查巡察组的责任。巡察中,还建立了问题线索探讨交流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巡察工作保密制度等,确保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该州将各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及时提交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州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后,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目前,123个问题已反馈被巡察单位,43个问题线索已移交州和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处。(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