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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抗震救灾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17-03-31 07:31:13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7年3月27日7时55分,大理州漾濞县漾江镇发生5.1级地震,漾濞县、洱源县、永平县、云龙县、剑川县、大理市等县市不同程度受灾,据初步统计,漾濞县内共造成经济损失约20210万元。灾情发生后,州委、州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抗震救灾工作。3月28日,大理州纪委发出了《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抗震救灾顺利进行的通知》,明确抗震救灾工作纪律和相关要求,助力干部群众打好抗震救灾攻坚战。

纪检干部在抗震救灾现场

《通知》指出,党员干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灾区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按照省、州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去,积极投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把群众危难作为第一关注,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在抗震救灾中发挥表率作用。

抗震救灾现场一角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省、州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按照省、州党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责任制。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灾区的通路、通电、通信和供水,为抗震救灾提供有力保障。

受灾群众领到了救灾应急物品

《通知》要求,要严肃查处抗震救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抗震救灾各项纪律。快查严办重处抗震救灾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等行为,从严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抗震救灾款物等行为。注意从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的问题中发现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对那些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陈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