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扶贫办联合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坚决堵住扶贫资金“跑冒滴漏”行为。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从3月23日开始,预计4月24日结束。检查主要针对2015至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检查范围覆盖全省14个州市共70个重点检查县。
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县,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现场公布检查组人员和检查县。组成8个检查组检查8个县,各州市财政局、扶贫办负责检查省财政厅与省扶贫办检查范围以外有关县(市、区),检查资金量不低于总量的50%。目前,检查工作已全面启动。
检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我省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连续多年被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评为优良省份,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存在滞留或结余较大;二是项目推进缓慢;三是部分资金使用成效不够明显。随着扶贫资金总量的大幅增长及资金到村到户的精准要求,使得扶贫资金管理面广、线长、点多,“最后一公里”监管更加艰难,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接不住”“用不好”,扶贫资金“睡大觉”“扶富不扶贫”“优亲厚友”“贪污挤占挪用”等问题,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此次专项检查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人员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确保将扶贫资金发挥出更大的效益。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零容忍”的原则,将从严从快坚决查处。
我省将通过此次检查,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促进相关政策制度完善、扶贫资金有效整合及规范使用,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保障。(黄柏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