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作为党委书记,又是镇提升镇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致使你镇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没得到及时有效改善,并在新闻媒体负面曝光后不正确履职,也未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置。对此,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决定给予你党内警告处分。希望你正确对待此次处分,放下思想包袱,切实履职尽责……”近日,楚雄市纪委高举问责利剑,对吕合镇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慢作为”的3名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以严肃问责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今年2月23日,一篇题为《农村环境问题仍不容乐观农村垃圾该去哪里?》在人民网上刊载,曝光了楚雄市一乡镇境内存在“钱牟线”部分路段及附近村庄垃圾、污水没有有效处理,环境脏、乱、差的问题。随后,在2月27日,云南网刊载了题为《楚雄、牟定两地建设规划滞后,环卫设施欠缺,田园风光打折扣》的文章,再次曝光吕合镇人居环境问题,此文迅速被网易、腾讯等国内多家知名网站转载,受到网民广泛关注,引发大量负面评论,此事同时引起省、州、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提出严肃批评,要求认真整改。
“平时工作不深入、不仔细,该问题第一次在网上曝光时,我通过电话与9个行政村的党总支书记联系,要求各村及时开展对卫生环境较差路段、区域的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但随后我并没有到实地督促检查。如果当时我能够更加认真一些,更加谨慎一些、更加负责一些,或许并不会有第二次曝光的事情发生了。”吕合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提升镇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内疚地说。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没有‘如果’没有‘假如’。一周之内两次曝光该镇的人居环境问题,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领导不力、积极作为不够等问题。”楚雄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2017年3月14日,市纪委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吕合镇党委书记和副镇长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副书记、镇长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问责“利器”,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缓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通过从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