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腾冲市建立《腾冲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月报季听制度》,整治纪检监察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防止“灯下黑”再出实招。
制度规定,实行月报季听的范围为各乡镇纪委、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各派出纪工委。月报要求以日志的形式记录本月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次月2日前将本月细化到日的工作情况报市纪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后呈送领导审阅。
季听分集中听取和分片听取。集中听取由纪委常委会组织会议听取。分片听取由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根据个人分管工作情况,分片组织乡镇部门和派出纪工委听取。听取内容包括“协助党委(党组)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履行组织协调、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同级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9项。
腾冲市纪委书记表示,建立月报季听制度,是腾冲市纪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的重要抓手,旨在进一步落实“两报告两为主”要求,不断巩固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成果,督促乡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切实发挥在反腐败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周必兴 周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