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没有发现该县正处级领导有‘两个工程队’的问题;经核查,没有发现该州直单位正处级主要领导强占公共用地作为私人停车场和花园,经常与单位下属拉帮结伙吃吃喝喝扰民的问题;经核查,没有发现该省属驻德宏单位正处级主要领导存在违规选人用人问题…… ”日前,德宏州纪委常委会,听取4个纪检监察室汇报被谈话函询对象抽查验证情况,核实被谈话函询对象是否对党忠诚、是否如实说清问题、是否纠正整改问题,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
德宏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推行“谁分管谁谈话”办法,将谈话划分为常规性谈话、处置性谈话和调查性谈话三类。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过于笼统,违纪的可能性较小,不具备可查性的;反映个人勤政方面问题的;反映轻微违纪问题,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拟定委托谈话通知、谈话方案、谈话提纲,督促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分管联系、管辖范围党员干部开展处置性谈话。
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德宏州纪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处置性谈话结果进行抽查验证,以“随机抽取、滚动抽查、交叉核实、谁抽查谁负责”的办法,对109名被谈话函询对象进行了随机抽查核实验证,凡发现处置性谈话对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隐瞒事实,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和交代个人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谈话或审查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
“开展被谈话函询对象抽查验证是推进《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后续工作的重要保证,抽查验证方式向社会公开,抽查验证结果向被谈话函询对象反馈,对党忠诚的,受到不实举报的,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要求,“谁抽查谁负责,凡被谈话函询对象有严重违纪问题没有发现的,要追究抽查核实单位的责任。”(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