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任贡山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期间,单位财务方面出现重大问题,作为分管领导,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下属工作疏于监管,是我的失职,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接受调查时,熊春天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
2015年12月,贡山县开展盘活存量资金清查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发现贡山县政协钱帐不相符,基本账户里的76万余元资金不翼而飞。针对这一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随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逐渐厘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该部门的原出纳姬某某利用职务的便利,擅自购入财务软件伪造银行对账单,将公款挪用于赌博或营利活动,以为可以借此瞒天过海。日前,姬某某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已被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受行政开除处分。
大额资金不翼而飞,分管领导毫不知情?由于案件的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对此案实行“一案双查”。
“熊副主席,对于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你是否清楚?每一笔资金的使用你是否都把关了?”刚坐下,调查组就开门见山。
“账面经费情况会计会定期的向我报告,这个我是清楚的,平常单位网银K宝的操作和审核都是出纳一人在操作,具体的资金明细及对账情况,我……我没有查看。”面对调查组的问题,熊春天回答得有些吞吐。
一个单位的资金使用完全由一个人来操作,作为财务分管的领导,对经费使用这么重要的事竟如此撒手不管,甚至资金已去向不明了还如此高枕无忧,这位“太平”官当的真是太轻松任性了。
2017年2月,熊春天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未履行好主体责任,对下属人员监管过于宽松,最终害了他们,也害了自己。这次组织对我及时处理,点醒了我……”受到处分的熊春天表示,这样的追责给他提了醒。
分管领域出现严重问题,分管领导难逃干系。从表面上看,该案例并不是熊春天直接为之,但作为分管领导,抱有“不贪便无过”的错误想法,对分管领域工作和人员甩手不管,加之贡山县政协账务和资金监管制度的缺失,这才给了下属人员钻空子的机会。多次作案频频得手,愈演愈烈,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致使国家资金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下属犯错,领导担责不冤。作为地方或单位的领导,除了履行岗位职责外,还要对所在地方或单位履行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很多时候,下面出的问题,根子就在上面,作为一方领导,岂能脱得了干系!”贡山县纪委工作人员说。
按照有权就有责、权责对等原则,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追溯,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以及退休等原因而免于追责。这样就断了一些人‘以时间换空间’逃脱责任的幻想,也让更多领导干部慎重对待手中权力,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职责。也将用好“问责”这一管党治党利器,通过从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同时要把问责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作为一种常态,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李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