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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培训

发布时间:2017-02-23 09:52:59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的包括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市纪委派出(驻)机构全体干部和各县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等共300余人。

在开班式上,丽江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的新部署要求,加强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真正与私心杂念、个人主义、好人主义决裂,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

培训班紧紧围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巡察工作、依纪依规治党、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内容展开。各专题都由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授课,市纪委领导也走上讲台,结合工作经历,结合案例进行细致讲解。

在集中培训中,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实现了领导干部培训“全覆盖”,各县区也将根据实际启动专题培训。“要实现对全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三个摆进去’要求及相关纪律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自我修炼、自我约束,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要求。

据悉,集中培训结束后,市纪委还组织全体参加培训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考试成绩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