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纪检系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日前,保山市纪委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规则》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全市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切增强监督执纪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规则》为镜子,把《规则》当戒尺,常“洗洗澡、治治病、正衣冠”,坚决防止“灯下黑”。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规则》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执纪领导体制,规范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加强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建立审查全程录音录像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及纪检干部脱密期管理等制度,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同时,要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市、县(市、区)纪委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规则》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则》精神落到实处。要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访谈、开办专栏、举办研讨班、组织知识竞赛、讲党课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实效。要运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学习贯彻《规则》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学《规则》、守《规则》的良好氛围,树立纪检干部讲政治、守纪律的良好形象。(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