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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召回不胜任干部向庸政宣战向惰政问责

发布时间:2017-02-20 07:42:04   来源:文山州纪委

砚山、文山、西畴等县(市)相继推行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出台办法,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回炉淬火”——2016年以来,文山州切实把干部召回管理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明晰召回情形、严格召回程序,明确干部激励奖惩等配套制度,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做出有益探索。

州委及时成立以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的文山州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干部召回制度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州人社局和砚山县两家试点单位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砚山县在县委组织部设立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办公室,抽调纪委、人社等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州人社局也明确人员负责抓好日常事务,全州上下形成部门配合、分级负责、同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

研究制定《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干部召回管理集中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明确干部召回范围、情形、程序,有效补齐制度“短板”。召回原因包括工作不思进取、不谋干事,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以及在单位或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内耗,办事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等 “不胜任现职干部”的25种情形。确保召回有“规”可依,有“尺”可量,实现召回客观公正,不偏不倚。

召回管理坚持以教育、震慑为主,以问题为导向,帮助干部找准平时工作中存在的“小毛病”和苗头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跟踪考察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时刻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及时提醒干部纠正错误、转变作风。在召回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同时,试点单位注重发现和使用那些敢于担当、想干事、能干事、有作为的干部,做到有奖有惩、奖罚分明。

部分县纪委也积极探索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工作,如砚山县纪委监察局在内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规定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决策部署不力、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14种情形的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采取集中教育、跟踪管理和转岗、免职、留级降职、降级降职、待岗等手段进行召回管理,对于不服从召回管理的,按干管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或解聘,严格打造合格称职的纪检干部。

“李志云,男,稼依华侨管理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召回原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不力,对单位违规购买公务用车的问题不但不提醒、不制止、不报告,还根据领导授意,安排工作人员拟制虚假租车合同……”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召回名单,向庸政宣战,向惰政问责,动真格,严管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主动预防,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付行动,见成效。目前,全州已相继召回不胜任现职干部9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