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在巡察期间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对“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了责任清单,约谈了乡镇党委书记;对公务接待还存在不规范问题,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近日,红河州建水县、石屏县、红河县相继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红河州委巡察组对这建水县、石屏县、红河县进行了巡察,向各县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县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改时限,细化责任要求,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通报反映,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主动性不强等问题,相关县约谈了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常态化机制,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针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渠道不够宽,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等问题,相关县深化和巩固 “三转”成果,拓展获取问题线索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能力;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还有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巡察期间核实相关问题
“从整改情况看,各县都拿出了具体有效的实际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目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于长期抓整改的问题,各县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抓好。”该州巡察工作负责同志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