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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贫困生寄宿补助岂能说占就占

发布时间:2017-02-10 07:35:20   来源:楚雄州纪委

“作为一校之长,我一直认为自己为了学校尽心尽力,多拿一些多用一些没什么,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永仁县中和镇中心小学校长熊懿华在面对调查人员时谈到。

“作为学校的党总支书记,在问题面前我没有做到提醒和阻止,反而一起参与私分利益,我的思想问题是严重的……”永仁县中和镇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党支部书记起必贵深深自责到。

2013年3月,有群众反映“中和镇中心小学校长熊懿华贪污问题”。收到群众举报后,中和镇纪委及时向县纪委领导做汇报,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县纪委、镇纪委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熊懿华在2007年至2011年担任永仁县中和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未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与总务起必贵、出纳赵雄州、出纳李要金商议后,以发过节费、电话费的名义,采用虚开学生食堂购物发票骗取合伙私分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财政扶贫资金)金额9900元后,其中熊懿华分得6100元,起必贵分得800元,赵雄州分得2400元,李要金分得700元。

2013年5月6日,永仁县纪委给予熊懿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4年10月13日,永仁县中和镇纪委给予起必贵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5月16日,永仁县教育局给予赵雄州、李要金行政警告处分。

“感谢组织及时挽救了我,让我没有越走越远越陷越深,为人师表我深刻检讨,今后我一定以此为戒筑牢思想防线......”2014年底,永仁县中和镇组织党员大会,起必贵作出深刻检讨,敲响警钟。

【执纪者说】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应该不折不扣地补助到贫困生身上,岂能说占就占?任何冒领、截留、挪用都是不允许的,必须加强贫困生补助金的管理,切实加强对贫困生补助的监管力度,同时监管不力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只有如此,才能根本上铲除冒领贫困生补助的土壤,保障贫困生的权益。(殷晓倩 胡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