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 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玉溪市易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俞琴
2017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昆明召开,审议通过了陆俊华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诚履行职责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省委书记陈豪出席全会并讲话。
我认为,要把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作为县一级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的精神,以抓常、抓细、抓长的作风,坚持不懈地将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基层。而要把从严治党延伸、落实到基层,就必须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强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任何一项工作要落实到位必须先解决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在会上,省委书记陈豪强调了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并明确指出全国只有一个核心,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只有一个权威,也就是党中央的权威,并明确指出核心和权威不容省、市、县层层分解。我认为,强调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56个民族、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意义深远、确有必要,这是被历史所证明了的。我国自秦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历史上,凡是中央集权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有力,经济社会就发展,国家就强盛,比如强汉盛唐就是很好的例子;凡是中央集权弱,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不强,国家就动荡,经济社会发展就衰退,人民就会陷入颠沛流离的困境,就要遭受苦难,比如汉末的三国两晋和唐末五代十国的更替。所以,强调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其正确性是被历史所证明了的,是附合我们国家发展要求的,这不仅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同时关系着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对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一定要牢牢强化“四个意识”,一定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用历史的、现实的事例教育党员干部,把道理讲深、讲透,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清、认识模糊的问题。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审查力度,对表里不一的“两面人”要认真辨别、及时清除,绝不允许他们在党内有藏身之处。
二、要在准确把握和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是一个有机整体。从第一种形态到第四种形态,包含全面从严治党的三道防线,各防线之间层层递进、相辅相成、宽严相济、共同发挥作用。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批评教育,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方式管住全体党员,防止“破纪”行为发生,才能使后三种形态处理的对象依次递减,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真正成为“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在强调第一种形态的同时,决不能放松后三种形态特别是第四种形态,只有坚决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彰显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才能进一步强化“不敢”的氛围,使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更有说服力。所以,运用“四种形态”一定要准确把握,决不能顾此失彼、畸轻畸重。
首先要紧紧扭住“常态”不放着力正“歪树”。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综合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谈话函询等手段,及时由党组织出面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本人红红脸、出出汗。其次要牢牢把握“大多数”全力治“病树”。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只要一发现就要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最后要严格惩处“少数”和“极极少数”坚决拔“烂树”。对严重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必须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直至果断进行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要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上下功夫
近几年以来,易门县广大党员干部反“四风”、改作风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但是,一些“隐性”、“变异性”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任务还很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坚持不懈,抓常、抓细、抓长。抓常,就是经常抓、见常态。要把作风建设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在推动各项工作中,都要落实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抓细,就是深入抓、见实招。要对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一一回应、具体解决。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解决个别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解决面上的普遍性问题。抓长,就要持久抓、见长效,决不能紧一阵、松一阵,进三步、退两步,要在坚持中深化,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集中整治公款吃喝、收送礼金红包、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盯牢换届这个重点时段,严肃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和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等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着眼易门工业增速快、项目上马多的客观实际,严查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的故意叼难、吃拿卡要等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四、要在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最反感、最痛恨,最容易破坏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我们只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狠抓基层责任主体,强化党性观念、责任意识,让基层党组织真正担负起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之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到农村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紧盯脱贫攻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扶贫、民生、农危改等项目,盯住矛盾比较突出、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换届选举等方面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基层干部勤廉为民,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反腐倡廉带来的新气象。加强农村基层落实“两个责任”和执行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村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制止纠正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现象,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巡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和村级延伸,把巡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把纪律和规矩在基层立起来、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