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山市纪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职能,认真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接收办理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44件(次),立案审查271件323人。审结案件27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9人。通过执纪审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4万元。
畅通信访诉求举报渠道,规范受理办理,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分析。认真推进新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覆盖了全市5县(市区)纪委,组织5县(市区)纪委参加全省新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使用培训班。
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信访举报线索数据库,以反映下一级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的举报为重点,对下转件进行流程管理,动态掌握受理和分流轨迹,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监管的电子化和实时化。
按照“移送承办、转交承办”等处理方式及时对信访举报件予以移送、分流,强化跟踪督查,实现了对信访举报的规范化管理和对办理情况的实时监督,为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充分发挥了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紧紧盯住中央重点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违纪问题,坚持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少数”展开专题分析。
同时,畅通信访诉求渠道,严格按照五级联动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整合资源,及时掌握、解决群众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扎实工作成效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不断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开通举报信箱、电话、邮箱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全市受理直接涉及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65件。(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