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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持续刹风整纪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发布时间:2017-02-02 08:33:18   来源:怒江州纪委

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始终严守“铁八条”、坚决反“四风”,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前有针对性地重申纪律规定,从严禁公款吃喝、滥发钱物、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公款购买寄送贺年卡等具体要求入手,抓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认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紧盯不正之风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查访,把握“三个时间节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1人。发现州属国有企业职工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人次,责令国有企业纪委作出处理。对公车私用、不按要求值班带班、长期脱岗、经常性不按时上下班的12名干部,节日收假不到岗的13名处级干部,违反会议纪律的40多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清查,对苗头性问题进行严肃组织谈话,28个县级主责部门和309名乡镇干部被廉洁约谈。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和“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发现2个单位存在“小金库”问题,启动相关追责程序。创新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在兰坪县启动干部召回制度试点探索,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启动“召回”程序。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三类人”为重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40件次,立案8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0人,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24人,降级处理2人、撤职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对违纪人员进行回访教育11人次。编印《换届纪律警示案例选编》等警示教育资料,开设违纪违规网络曝光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件28件,做到纪律执行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

创新执纪审查方式,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六大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全面清理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严格“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程序,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妥善处置,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审查州管干部违纪问题4件,给予党纪轻处分2人,党纪重处分2人。开展州管干部谈话函询47件次,严格执行党委、纪委负责人“签字背书”程序,督促谈话函询对象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