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87件,处置问题线索341件,立案212件229人,结案20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3人,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33人、一般干部11人、其他人员17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这是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打虎拍蝇”成绩单。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三类重点人”和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三个时间节点”的顶风违纪行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六大纪律”为标尺,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标准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动态“清零”,通过严查严处,着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转变执纪观念,改进执纪方式,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盯住少数’转向‘盯住多数’,从‘片面执纪审查’转向‘抓早抓小’,从‘单打一’转向‘多样化’,从‘贪大求全’转向‘快查快结’。”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攥紧十指,严惩腐败,形成合力。
整合派出力量,明确各派出(驻)机构按照职能相近、力量平衡、重点突出的原则,对监督联系单位进行分片负责,各纪检监察室抽调对应的纪工委领导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现4个纪检监察室与7个派出纪工委人员力量整合。
整合县市力量,认真落实“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探索完善“联合执纪审查”“片区协作执纪审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实现州县两级纪委资源共享。
整合乡镇力量,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划片区协作”“乡案县审”“交叉审查”等工作机制,实现了年内消除乡镇纪委“零办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惩治腐败“最后一公里”,让基层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畅通基层信访举报渠道,聘用5039名村级“五级联动”信访联络员、设立4459名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发现问题直接向乡镇纪委反映。全州56乡镇(街道、农场)纪委共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7件7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
整合反腐败协调小组力量。整合组织、审计、法院、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优势,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增强惩治腐败整体合力,制定《中共德宏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三库三防”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多部门防逃追逃联动机制,加强中缅跨境反腐败合作。
此外,德宏州还创新制定了《德宏州谁谈话谁分管工作办法》,按照反映的问题线索过于笼统,违纪的可能性较小,不具备可查性的;反映个人勤政方面问题的;反映轻微违纪问题,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三能谈”和反映重点岗位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反映新提拔干部思想工作作风问题的;反映发展潜力较大、重点培养的年轻后备干部问题的“三必谈”要求,由分管领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问题干部进行谈话。在问题线索处置中,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101人,其中分管领导谈话27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