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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2016年处置问题线索1890件 谈话函询583人次

发布时间:2017-01-30 07:30:44   来源:曲靖市纪委

“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890件,开展谈话函询583人次,组织处理228人,党纪轻处分333人,党纪重处分228人,移送司法机关15件。”一年多来,曲靖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纪为尺,把纪律挺在前面,将实践“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

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红脸出汗渐成常态

因没有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曲靖市一名副调研员被市纪委约谈;因吃拿卡要,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叶某受到纪律审查,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被该区纪委约谈……

曲靖市在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出台并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函询,使红脸出汗常态化。出台《关于规范约谈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对函询事项,当事人必须说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问题具体的,必须核实清楚;发现违规违纪的,必须调查清楚,给予相应处理。凡是受到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不仅要在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专门说明,还要在述责述廉报告上作情况说明。

2016年,全市共约谈函询583人次,占问题线索处置总数的30%,“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常态。

完善制度、传导压力,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

“作为分管领导,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是‘必答题’。管不好,自己就失职了,就不是合格的领导。”麒麟区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因分管领域一名工作人员违纪而被约谈,提及此事,很是感慨……

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实行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对反映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按月梳理汇总后,直接呈报市委书记,并由市委、市纪委相关领导及时约谈相关人员。坚持把“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作为检验监督执纪成果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奖惩方向标、指挥棒的积极作用。同时,市委常委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去年,对5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引起强烈反响。通过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

以纪为尺、分类处置,把违反纪律作为审查重点

“针对中央第七环保督查组到曲靖督查后移交的问题线索,在开展专项纪律审查中,对涉及的问题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的部分相关责任人,建议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组织措施。”“阳某不仅不相信组织,对组织不忠诚,反而肆无忌惮,一定不能姑息……”纪检监察室内,纪检干部讨论热烈。

曲靖市以纪为尺,对犯错误党员干部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综合考虑违纪问题性质、严重程度、造成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以及当地政治生态等各方面情况,分类处置,宽严相济。  

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制定曲靖市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办法和处置办法,加大对重复举报的审核力度,强化信访问题分析,加快流转节奏,交办督办,快转快办,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扎实开展信访监督。

规范执纪审理,明确由审理部门对纪委实施的问责事项进行审核,履行相应的审核程序,统一执纪尺度,确保实践“四种形态”的规范化。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15人,占问题线索处置0.7%。(范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