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不良作风树倒根存,一些领域的“四风”改头换面,依然存在。
“省商务厅违规报销个人通信费”“省委台办违规补助电话费”……2016年,云南省纪委查处并通报了部分省直部门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等问题。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报指出,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不论手段如何翻新,形式多么隐蔽,对于“四风”问题,就是要狠纠狠治、露头就打。对各种隐性福利、变相津补贴严肃查处。
电话费、通信费变成“腐利”
将报销电话费当作隐形福利、大肆贪占公款,将报销手机通信费用作向下属单位、所辖企业变相索贿的手段……从云南省纪委查处通报的案例来看,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的“四风”问题主要有下面几种类型:
——公款私用型。个别单位用公款支付党员干部本应该自费支付的电话费、通信费。比如,2012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云南省金融办违规用公款支付领导班子成员及厅级干部个人手机通信费。2013年至2015年7月,云南省文联违规用公款支付党组班子成员、4名省文联老领导、3名其他干部本应由个人承担的手机通信费。2013年以来,云南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7名领导班子成员、16名处室负责人的手机通信费由局财务全额支付,其下属机关农场2014年10月以来、机关卫生所2014年1月以来的通信费也均由财务发放。
——隐性福利型。有的单位违规以电话费、通信费的名义给职工发放补助、津贴等福利。如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0年以来,自行决定把省财政安排外事工作特殊经费中的通信费,以补贴形式发放给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云南省委台办在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期间,向办领导和非从事上联工作的职能处室领导等16人发放电话费补助。
——变相索取型。本是个人消费产生的电话费、通信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却要求下属单位或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来报销,甚至直接向相关企业索取通信费用。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云南省商务厅8名原领导班子成员、8名现任厅级领导、2名厅办公室负责人,就曾在云南云商会展有限公司和省外经贸投融资担保公司报销个人通信费。
从上述种种乱象可以看出,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是小事情,不易被抓住“把柄”,便开始打“擦边球”、玩“障眼法”,自认为可以蒙混过关。殊不知,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肥了个别人,却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
“惯例”不能成为违纪的借口
在中央三令五申,各级纪委对“四风”重拳出击的情况下,为何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呢?分析原因,除了客观上存在的资金管理漏洞、监督管理缺失、执纪不严之外,主观上的认识误区是重要原因。
有的党员干部对政策规定认识不到位,思想上存在偏差。认为只要不是为自己一个人谋利益,就不算违规。“本以为发放手机通信费补助是为了调动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不是出于私心,我个人没多拿一分钱,没想到还是违反了纪律。”云南省文联一名领导干部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手机通信费而受到处分时这样表示。
有的党员干部明知违反规定,却明知故犯,这其中是侥幸心理在作祟。“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引起注意”“我们操作得很巧妙,纪委也发现不了”……这些错误观念是不少违规者的心理。“本以为通信费不在本单位报销,而是在企业报销,不会引起纪委的注意,结果还是逃不过监督。”云南省商务厅部分领导违规在云南云商会展有限公司和省外经贸投融资担保公司报销个人通信费,虽然他们遮盖得很巧妙,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无处不在的监督下,最终还是“露出了尾巴”。
还有的党员干部以单位“惯例”为借口,为了所谓的“人情”“口碑”,执行规定“搞变通”,甚至无视纪律规矩。“八项规定出台后,我知道发放通信费是违规的,但是我也不能把单位惯例打破,大家对我会有意见的。”因把外事工作特殊经费中的通信费以补贴形式发放给机关干部职工而受到查处,云南省外办一名负责人无比后悔。明明知道不对,却为了所谓的“惯例”,把纪律和规矩抛诸脑后,慷公款之慨、迎下属之好,等来的只能是纪律的严惩。
变味的“福利”必须严厉禁止
符合规定的津补贴是干部职工应得的,可以对干部职工的工作起到正向激励作用。但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则属于变味的“福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败坏党内风气,必须严厉禁止。
有专家表示,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的现象如果不加以治理,会助长不正之风。因此,必须要严格监督,加大对违规使用公用资金和变相发放各种补贴以及不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严肃整改。
为此,云南省纪委对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问题进行专项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对违规违纪新情况、新问题、新表现的研究,制定新措施、出台新办法,在全省各级网站开设举报专区和曝光台,引导群众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技术平台积极举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方面的问题,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在今年的工作中,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云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还是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都是乱用公款、中饱私囊的行为,必须盯紧看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必须让那些煞费苦心,把所谓电话费、通信费等‘腐利’打扮成福利的单位和个人都受到警醒。”据了解,去年1月至11月,云南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9起,处理党员干部46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1人。(黄波 黎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