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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 套取文化经费滥发补助 村党总支书记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7-01-06 07:38:23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各级党委三令五申,你们怎么不知收敛,还继续这么做?”

“我就想着我们基层干部这两年工作都非常辛苦,工资又低,压力又大,想办法发点奖金、补助给大家过节过年,安慰一下。可能纪委也不会查到我们村上来。现在看来,我真是太自作聪明了,我对我所犯的错误感到深深的羞愧和悔恨。”面对乡纪委调查组的质问,文山市秉烈乡旧老龙村委会党总支书记高占毕悔愧难当。

2016年10月初,文山市秉烈乡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旧老龙村委会存在套取文化经费进行私分等问题。10月13日,秉烈乡党委对旧老龙村委会党总支书记高占毕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经查,2014年5月和9月,时任旧老龙村委会主任的高占毕提议并2次伙同旧老龙村委会原总支书记沈子文、旧老龙村委会原副主任龙仕太、旧老龙村委会原文书王国忠3人,通过虚造领条套取文化经费26000元以发放过节费名义进行私分,高占毕个人分得6500元。2015年春节前,高占毕提议,以考核补助费的名义发放8000元给高占毕、沈子文、龙仕太、王国忠和旧老龙村委会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文智5人并超上级规定标准滥发放燃油通信补助费4300元,高占毕个人共领取考核补助和燃油通信补助费2575元。

2016年11月9日,文山市秉烈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占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38300元,并报文山市纪委在全市进行通报。

【执纪者说】

少数党员干部打着“惯例”、“调动积极性”的幌子,滥发补贴、福利,反映出没有把党纪党规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没有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治理“违规发放福利”的顽疾,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监督问责,让违纪者知畏知止。(聂绪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