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单位经费十分短缺,与其他单位相比,福利待遇差,影响了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为了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这几年来,想办法解决了单位职工的部分福利待遇,未曾想到却违反了财经制度。”从这段文山市农科局土肥站原站长郑清文被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时所作的检查材料可以看出,郑清文直至此时仍然对自己套取私分涉农资金的行为和产生的违纪违法后果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悔悟,这不啻是一出人生悲剧!
郑清文,男,彝族,1971年11月生,大专文化,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10月至案发任文山市农科局土肥站站长。经查,2009年至2012年初,郑清文在担任文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增工程量、虚开发票、虚增发放农户肥料数量等方式套取国家涉农资金37.59万元进行私分;伙同他人和集体将“小金库”资金29.2万余元共同贪污和私分;郑清文共计占有和分得11.48万元。2012年10月,郑清文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2月,文山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决定对郑清文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郑清文案是近年来文山市发生的一起比较典型的侵吞、挤占、截留、私分、挪用涉农资金的案件。
1992年,郑清文从文山州农业学校毕业,抱着改变家乡农业面貌的志向,先后在文山市追栗街镇、原攀枝花乡农技站和市农技推广中心工作,一干就是16年。下田间,走地头,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基层历练,使郑清文成长为文山市有名的“土”专家,2008年被任命为文山市农科局土肥站站长。按理说,郑清文在被组织重用后,应该怀着一颗感激之心去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信任。然而,他却不珍惜荣誉,忘掉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自甘堕落,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最终沦为阶下囚,让人唏嘘不已。郑清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背后,应引起人们的警觉和深思。
弄虚做假 套取涉农资金
客观地说,农业工作确实十分辛苦。正如一段话形容的那样:远看像讨饭的,近看像烧炭的,仔细一问才知道是搞农业工作的。郑清文当上市土肥站站长后,手下人员常在他面前撺掇和诉苦:工作太辛苦,周末和节假日也要下乡抓项目建设;加班时间长,没有经费补助;福利待遇差,工作没有积极性。他觉得自己作为一站之长,如果不能想办法给干部职工发点加班费、辛苦费等安抚一下人心,怕是面子上过不去,无法向大家交代,也不便于领导带领干部职工开展工作。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郑清文便把目光瞄向了手中负责的涉农建设项目。2011年,郑清文伙同他人采取虚增工程量、虚开发票等方式从土肥站负责实施的追栗街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和购买化肥、种子过程中共套取国家涉农建设资金34.59万元,并和副站长、报账员等少数人进行私分,郑清文共贪污8.2万元。
私设“小金库” 违规发放福利
2008年至2012年,文山市土肥站在实施德厚镇小明湖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平坝镇、古木镇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追栗街镇旱作节水示范项目等过程中,经郑清文和副站长肖某某、王某某、报账员金某4人商议,采取虚增发放农户肥料数量、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国家资金107.21万余元坐收坐支(其中涉农专项资金92.68万余元),私设“小金库”。资金大部分被用于土肥站干部职工外出旅游、招待费等支出,20.88万余元被以发放过节费、辛苦费名义集体私分,部分资金被郑清文等少数人贪污。至案发时,“小金库”仅剩余资金1.44万余元。
启示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款,公家或集体之款也;公权,人民赋予之公共权力也。公款、公权,用好了是为人民造福,但如果被滥用谋一己之私,就会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的形象,甚至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党员干部的工作激情来自群众的认可,来自工作的成就感,而不是来自各种福利补贴。个别人心中存在的不当思想,养成的不正之风并不能代表大多数党员的想法。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诱惑,不要忘记初心,不要因为少许福利而丢掉了本心。(聂绪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