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6年5月,腾冲市纪委信访举报中心收到反映该市水务局主要领导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腾冲市纪委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腾冲市水务局局长杜家良存在受贿违法犯罪问题,及时依法将此案移交给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处理。2016年6月,腾冲市纪委给予杜家良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2017年1月26日,杜家良因犯受贿罪被腾冲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原因剖析
杜家良从农村教师一步步成长为领导干部,学习、工作能力不可谓不强。翻开杜家良的简历:1994年被表彰为腾冲县优秀教师,2001年被中共云南省委党校评为“优秀学员”,2003年被中共腾冲县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最初的杜家良勤奋好学、积极上进,也确实做出了一些成绩和贡献。然而,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杜家良不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党性修养的提升,在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思想防线被击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被扭曲,丢弃了理想信念,丧失了党性原则,从而逐步滑向腐败的深渊。
2013年2月春节前,工程老板徐某某提着礼品到杜家良的乡下老家,送给杜家良一个装有4万元现金的黑色塑料袋,表示希望今后在工程上给予“关照”,杜家良几番推让后将钱收下。不久,杜家良在其办公室内将徐某某参加招投标的荷花镇官家湾河道治理项目的五项主材单价、评标时重点考核单价的项目名称等提前告知徐某某,徐某某根据这些信息制作的标书,后顺利中标该项目400万元的工程标段......
杜家良在忏悔中写道:“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用来谋取私利,收取好处的。.....关键是权力这把双刃剑没有正确的行使,伤了自己,害了家人,对不起组织。”“收了一次就有第二次,最后毁了自己,绑架了自己,解脱不了,这都是侥幸心作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你收过老板送的钱,那你迟早也是要暴露,逃不了干系的。”
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建设,大量的资金投入,大量的工程上马,工程建设领域也成为了腐败的重灾区。可这个领域缺乏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部门“一把手”打招呼、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有效监督、防控方式和手段,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多发、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杜家良在市水务局局长岗位上任职五年,随着工作成绩的越发显著,职位对他人的影响也越大,恭维附和的人多了,批评劝诫的人自然也就少了,使其权力欲望愈发膨胀,失去了监督的权利便极易滋生腐败。可以说,内部监督的缺失,制约机制的不健全,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难以落到实处,这些客观因素,也为杜家良的腐败蜕变创造了一定的便利条例。
启示
杜家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在党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情节严重,最终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杜家良的违纪违法事实,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杜家良的蜕变也再次警醒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同时,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服务于人民的。不是你个人用来谋取私利的工具,更不能像商品一样用来买卖,否则必将遭受权力的“反噬”。党员干部想要做到不踩线、不越线,既需要严于自律的内在驱动,也需要监督批评的外在约束。事实上,监督、提醒、批评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自觉接受监督,有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减少错误,是党员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径。相反,如果讳疾忌医,不愿接受监督、提醒和批评,对自己的缺点视而不见、任其发展下去,自控能力便容易被“腐蚀”,侥幸心理就会乘虚而入,偏离轨道也就在所难免。(腾冲市纪委 刘承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