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四轮巡察发现问题108个

发布时间:2017-12-19 08:27:58   来源:文山州纪委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富宁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巡察监督实效。截止目前,已完成四轮巡察,对17个部门和乡镇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问题108个,移交问题线索50件。

主动担责,层层压实责任。县委率先领责、主动担当,在完善县委巡察机构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巡察机构职能职责、工作关系和保障机制等,为推动县委巡察工作、建立县委专职巡察组、加强县委巡察力量提供保障。组建了108人的县委巡察人才库,充分发挥人才库“生力军”作用。建立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明确“四个责任人”为重点、以抓好“五责”履行为支撑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高位推动工作。

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巡察。修改完善《中共富宁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巡察成果与县委干部“召回”管理和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加强结合运用。建立巡察组“一周一报告”和中期报告制度,加强巡察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工作的指导。出台《中共富宁县委巡察工作规划》,为全县巡察工作全覆盖、成为新常态明确方向。完善“一册一书一清单”规范巡察工作,确保规范推动。

突出问题,坚持政治巡察。以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为标杆,坚持政治巡察,以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的方式,对部门延伸到机关支部、对乡镇延伸到村党支部,确保巡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问题为导,寻找工作突破口,直指突出问题,坚持问题线索要印证、个性问题要挖深、共性问题要找准的原则,由表及里找出问题背后的根源。

督促整改,确保巡察成效。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今年3月份,派出了一个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了部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要求。将巡察发现的6个单位的12条扣分事项开列清单,提供给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扣分参考依据。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将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反馈并“派单”,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整改。

严明纪律,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肃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巡察干部牢固树立“五个决不能”意识和坚决做到“五不”要求,开展巡察纪律回访检查,扎牢巡察干部“纪律阀”。完善建立巡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巡察干部认真履责、巡察工作取得实效。(闭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