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对4个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17-12-10 08:27:04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县召开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动员暨部署会,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对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所在。必须把抓好脱贫攻坚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作为基层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本轮巡察,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以专项巡察与常规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县大羊街乡、阿扎河乡、架车乡、浪堤镇4个乡镇开展为期20天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专门联系电话、意见箱和接访点,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脱贫攻坚领域的“五项责任清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扶贫项目建设中的违纪问题、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和“三个精准”中存在的问题。(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