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委巡察组反馈第三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7-11-13 08:26:45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通海县委第三轮巡察5个巡察组分别向里山乡、高大乡、县农业局、县旅游发展局、县委史志办、县民政局(老龄委),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

根据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部署,2017年8月10日至9月7日期间,通海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里山乡等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大问题”,采取组织个别谈话,受理群众举报,查阅台账资料,抽查核实有关情况,延伸了解等措施,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的问题71个、问题线索7个。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及县委常委会分别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意见进行了明确,对被巡察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在反馈会上,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巡察整改全过程,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是一张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症下药的“体检报告单”,对反馈的问题一定照单全收,对反馈的意见建议一定诚恳接受,对整改要求一定坚决落实,并将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专题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理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倒排整改时限,在工作中整改、在整改中提高工作,向县委和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答卷。(吕发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