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抓制度建设规范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10 07:52:18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来,泸水市结合巡察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以市委首轮巡察工作为契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实践巡察工作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补齐巡视监督短板。

制定市委落实巡察主体责任的制度。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巡视巡察规范和要求,先后印发了《中共泸水县委关于印发〈泸水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泸水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了《中共泸水市委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试行)》、《中共泸水市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制度》等制度,用制度明确市委主体责任,规范责任落实。

制定巡察机构的运行管理机制。为在巡察工作中体现高度的民主集中制,增强巡察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制定了《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办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泸水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和管理制度。认真参照省委巡视办提供的《巡察工作手册》,结合泸水实际,制定了《泸水市巡察工作手册》、《中共泸水市委巡察机构“一长两员三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守则》等制度,对巡察准备、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等各个环节以及巡察干部管理、巡察工作纪律等进行了规范。

通过健全完善和探索创新巡察工作相关制度,形成了“以党内法规为核心、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相关规定办法作支撑”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有力推进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遵循。(郑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