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着眼于“实细明准严” 巡察利剑显威力

发布时间:2017-02-09 07:47:03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委着眼于“实细明准严”,精心组织实施,市县区全面开展首轮巡察,积极探索实践,注重监督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领导机构设立“实”。坚持把巡察作为一项顶层工作、“一把手”工程谋划推进,制定了丽江市《关于开展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和《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日常巡察工作,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一推荐一遴选”的方式,按照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要求,择优120名审计、财会、法律等专业人才建立了巡察人才库。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保障。

责任体系定位“细”。建立了以“一个责任”为核心、“四个责任人”为重点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以抓好“五责”(加强领导要定责、组织实施要履责、成果运用要督责、整改落实要尽责、失职渎职要问责)履行为支撑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了全市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作任务要求“明”。市委巡察工作结合丽江实际,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以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内容开展 ,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到位;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权、干部人事权等方面的重点问题,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对象,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败坏党的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处事不公、雁过拔毛、简单粗暴等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畅通基层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在发现问题和坚决问题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发现问题力求“准”。巡察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基层走访、咨询核实等方式,深入区县、部门、乡镇、农户发现问题。将立行立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时整改、限时反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找原因、查根源,督促被巡察单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健全制度。

巡察纪律要求“严”。制定巡察工作“五严守”纪律要求,要求巡察工作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严守规矩纪律、恪守做人底线,依纪依法开展巡察。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如实汇报工作、客观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营造良好氛围,真正体现政治巡察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首轮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六项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57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8条。目前,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市巡察办将严格按照整改台账挂号销号,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督促落实。通过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移交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高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