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以《巡视工作条例》为“准星” 瞄准“问题”挥好“利剑”

发布时间:2017-07-21 07:35:06   来源:普洱市纪委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察工作方法和经验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得巡察这把“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这不仅给我们县一级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更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县委巡察办主任在领学时说。

7月18日,宁洱县在每周学习例会上开展专题学习,以原文学习、新老条例对比学习的方式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了巡视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样高的政治定位给巡视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发挥尖兵和利剑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宁洱县纪委书记在学习中强调。

“在第一次开展巡察工作时,用摸着石头过河都不足以形容当时的心情,现在的新条例把巡察监督要聚焦什么问题做了更明确的要求,这样在接下来的巡察工作中,我们就更有‘准星’瞄准‘问题’,更加有效地发挥‘利剑’效果。”县委第一巡察组长在交流发言中说。

2017年宁洱县委第二轮巡察对3家县直单位、3个乡(镇)进行了巡察,发现存在问题、线索110个,边巡察边整改问题24个,面上问题38个,问题线索13个,其中11个问题线索已经移送县纪委。

在即将开始的第三轮巡察中,宁洱县将以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准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结合基层的特点,瞄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管党治党宽松软、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挥好“利剑”更准、更快勇斩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宁洱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李国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