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为推动保山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发布时间:2017-02-26 09:34:45   来源:保山市纪委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重大问题,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管党治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使命担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践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找准自身职责定位,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推进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具体来讲,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找准自身定位,解决好“做什么”的问题

党章规定各级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将其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王岐山同志指出: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展开,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可见,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是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市委四届二次全会作出了实施好“六化突破年”“机制完善年”和“工业攻坚年”的决策部署,跨越发展成为保山的第一主题、第一政治,作风建设是第一保障。对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牢牢把握“为推动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这一职责定位,紧盯纪律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六个从严”的要求,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年”,突出标本兼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着力解决“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着力治理“四风”方面的顽瘴痼疾,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到位。

二、紧紧围绕“六个从严”,解决好“怎么做”的问题

定位已找准,职责已弄清,目标已明确,关键看落实。当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思想教育从严、政治生活从严、作风建设从严、队伍建设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廉洁建设从严“六个从严”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下功夫,在统筹兼顾、破立并举上下功夫。

第一,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作风问题的本质是党性问题。保山的跨越发展,作风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一以贯之抓作风建设,保持了良好的作风优势,但这只是一个好的基础,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保山的作风建设仍需要持之以恒深化。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执纪审查、巡察等方式发现问题,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保持恒心和韧劲,在持续深化中见常态、见长效。对公务接待超范围、超标准,巧立名目发放各种津补贴、奖金和补助,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和通报一起,决不让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二是保持严明工作纪律的势头不松懈。突出纪检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纪律规定,加强对全市稳增长措施、脱贫攻坚和重大项目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作风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项目推进到哪里、作风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突出问题,营造积极主动的干事环境,为跨越发展扫除障碍。三是着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不退步。加大对严禁党员干部赌酒赌博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高频次、全覆盖的明察暗访形成震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拓宽发现顶风违纪问题的渠道,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毫不含糊的表明市委向顽瘴痼疾开刀的决心和态度。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化细查、决不放过。

第二,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打造优质的跨越发展软环境,必须紧紧抓住惩治腐败这一手不放松,坚决铲除影响发展、阻碍发展、破坏发展的“污染源”。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人和事,准确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纠正对“四种形态”的误读、误判、误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坚决给予处分,决不以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代替。要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脱贫攻坚过程中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

第三,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的系统性、实效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监督是“政治医生”,是“政治体检”,是打“政治疫苗”。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五类监督主体(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没有空白的党内监督体系。要巩固和深化首轮巡察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实现巡察全覆盖,加大巡察成果运用力度,让巡察“利剑”真正锋利起来,形成强烈的震慑效应。

第四,坚持固本培元,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党员干部从不敢腐、不能腐,再到不想腐,需要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不断加强党章党规、党性党风、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在面对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的矛盾时,能够讲党性、讲觉悟,坚守正道、明辨是非,公私分明、克己奉公。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整合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充分利用干部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专题片、忏悔录、网报刊等载体,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文化的熏陶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大力宣传贤内助、廉内助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党员干部既要廉洁修身,也要廉洁齐家。

三、用好问责利器,解决好“如何追责”的问题

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从严问责是至关重要的手段。要通过严肃的追责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动跨越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要突出政治责任。王岐山同志指出:“问责必须突出政治责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事件,都有党组织的领导责任。”由此,我们对巡察、执纪审查、专项纪律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都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不好、党的建设强不强、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不坚决等方面去考量,聚焦管党治党的责任去问责,聚焦推动跨越发展的责任去问责。

第二,要严明问责程序。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不能轻描淡写。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问责主体、问责方式、问责事项、问责程序、问责结果运用的规范化,及时向被问责的对象宣布并督促执行,要向组织部门通报。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必须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要通过媒体、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让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感受到压力,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

第三,要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既要坚持较真、叫板,又要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必须牢牢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重点要深入查清问题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政策因素、个人因素、外部因素等等。准确地把握和区分是先试先行中的失误,还是明知故犯;准确把握和看待是在没有禁止性政策的前提下的探索性试验,还是政策命令禁止的前提下的顶风违纪;准确把握和看待是为了地方发展而触碰红线,还是为了个人私利而以权谋私。对后者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前者要探索使用警示提醒、批评教育、澄清正名等措施。同时,还要注意准确把握和看待有没有造成重大影响、有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有没有积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等等,把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真正营造起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从政环境。

四、打造过硬队伍,严防“灯下黑”问题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这支队伍在纪律和作风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离中央的要求、离人民的期盼就会偏出一丈。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腐败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现对纪委的监督具体化、制度化,解决了践行六中全会精神,靠什么监督纪委的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对照工作规则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审查纪律、以案谋私、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坚决清除纪检监察机关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保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