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用好五级联动“两个平台”认真受理群众诉求

发布时间:2017-12-19 08:22:49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龙陵县纪委根据上级通知安排,认真对今年以来五级联动“两个平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全面总结了今年以来“两个平台”的工作情况、主要做法。

该县纪委高度重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平台有效解决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作用。1至11月,通过该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2887件次,办结2881件次,办结率99.8%,群众满意率100%。督促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上线后,该县纪委迅速行动,及时启动了该项工作。在继续运用、管理好原有的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基础上,主动、积极地使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至11月底,全县通过“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监督平台”,已受理办理并录入群众咨询诉求类问题987件(条),办结987件(条)。

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乡镇和村(社区)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乡镇、村(社区)干部提高思想认识,运用好、管理好五级联动“两个平台”,做到应录尽录,不断提高办理和录入质量。

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和“红色预警制度”,不定期对各乡镇和村(社区)群众诉求及办理录入情况进行通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2017年,共制发《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录入及办理情况通报》2期、对未完成录入任务的1个乡镇和2个村(社区)进行了“红色预警”。同时,该县纪委还认真分析了五级联动“两个平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