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保山市纪委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执纪审查工作要求部署,细化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不断强化执纪审查,规范线索管理,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惩治腐败不“减挡”。针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重点人”,加大审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今年来,及时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8次,分办移送各纪检监察室和有关部门办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18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77件,立案229件270人。
加强问题线索督办。全面清理今年以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过清理,针对3件超时限未办结件,及时发出督办通知,目前已办结。全面清理2017年1月1日前批准办理的谈话函询、初核、立案件,至今仍无办理结果的情况。针对疑难复杂、暂时不能办理的案件,及时向省纪委作出专题报告和说明。对2016年函询了结件进行抽查核实。建立完善7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建设谈话室,不断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召开全市纪律审查工作会议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不断强化全市执纪审查工作。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为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和“抓早抓小”的要求,规范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印发《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细则》《保山市行政执法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问题及线索暂行办法》,研究制发《中共保山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报送反映省管和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的通知》《关于规范谈话函询类线索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制度规定。制订了《保山市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常用文书格式》,从信访、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问责等7个方面,制作规范工作流程图和161种常用文书格式,进一步提高全市执纪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