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主责,紧盯脱贫攻坚、旅游市场整治、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领域,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抓实交办督办、耐心接访接待,提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效。1至9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62件,立案审查210件258人。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市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各县(区)、乡镇、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调研督导,召开约谈提醒会议20余个,推动解决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的“中梗阻”问题。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98件。
加强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市纪委组织调研组和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街道)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消除执纪审查空白乡镇,切实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全市65个乡镇共立案审查132件155人,已全部消除执纪审查空白。对十八大以来没有执纪审查件的市、县区派出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一些纪委(纪检组)存在的“零约谈、零调整、零审查、零曝光”的“四零”现象进行自查自纠。
全市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问题线索199件,办结192件。制定出台《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巡察及问题线索移送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快查严处,对查实的案例、人员及时曝光,形成震慑;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第三轮巡察工作重点内容,今年1至9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执纪,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查处扶贫领域问题66件,处分79人。
在处置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过程中,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62件,处置问题线索403件,采取处置方式819次;谈话函询党员干部34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60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62人次、严重违纪开除党籍35人,对10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对83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