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1至9月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0件

发布时间:2017-10-23 08:26:4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来,龙陵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省纪委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认真做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工作,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工作重点,集中查办督办。龙陵县纪委按照市、县“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从5月开始围绕上级转送、本级受理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突出三个重点认真开展集中查办督办。坚持“快”字为先,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做到快收、快阅、快处。严格执行“三级集体排查”制度,妥善处置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对上级转送和本级自收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县纪委不再下转。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0件,其中,上级转办2件,县纪委自收6件,乡镇纪委自收2件。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县纪委把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启动运行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与正在开展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信、访、网、电、邮(箱)”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基础上,统一制作了70000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便民卡”,发放到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中。

完善工作台账,强化动态管理。该县纪委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和加强相关报表统计和报送工作,健全完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工作台账,加强台账管理,加强对账,定期与承办部门清理核对,及时掌握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归口受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由各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统一接收管理相关信访举报,规范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程序进行转办移交,坚决防止出现信访举报件积压、搁置和不按规定办理现象。(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