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十八大以来处置信访举报630件(次)

发布时间:2017-10-15 08:23:31   来源:昭通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关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信访举报工作,通过严格管理口径、规范分类处置、把控办理质量、强化目标考核等方式,着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信访举报件630件(次),其中本级受理196件(次),上级转交办434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61件(次)。

严格管理口径。信访举报统一由县纪委信访室管理,对受理的信访件一律实行“台账管理”,做好跟踪督查工作,及时掌握信访件办理情况,适时对账督办,销号管理。对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件,当面交办;对于没有按期报结的,通过电话督办、发督办函、现场督办等形式责成按期报结;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委局领导带队现场督导,确保按时保质办结。

规范分类处置。按照案件线索集体排查的要求,筛选分类处置,对反映科级干部信访件,一律转县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对反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举报件,及时登记,优先处置,快速查报;对其他类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信访室提出初步拟办意见,逐级呈报审批后,交承办部门办理。

把控办理质量。在县纪委信访室和9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张贴《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让群众熟知信访举报程序、受理范围及办理时效。对交办的线索具体、可查性较强的信访件,要求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初核,按时上报结果。对要求上报结果的信访件,县纪委要求相关科室对上报的初核报告认真审核,查阅相关调查笔录和书证材料,对查办不彻底的信访件发回补充调查,确保信访件办理质量。

强化目标考核。把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上报率及查报件办理质量作为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信访案件承办人的责任,就办理程序、时限、责任等提出要求,对一些积案长期得不到化解的,明确包案领导,实行领导包案制,实时掌握运行轨迹。对交办件办理的整体情况,定期汇总通报,推动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工作更好发展。(申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