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十八大以来谈话函询党员干部98名

发布时间:2017-10-07 08:02:03   来源:丽江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信访问题线索处置,坚持经常性提醒和专门约谈双管齐下,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和政策的感化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98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责成他们向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书面说明情况或作出检查。

认真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制度。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具体工作入手,抓实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使“四种形态”的实施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丽江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对市管干部,由市纪委常委直接谈,或者同其所在党委(党组)书记一起谈。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绝不放过。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一般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

认真贯彻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有问题线索反映、被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深刻检讨。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为指导,以问题线索为起点,以处理结果为统计依据,准确汇总纪检监察机关对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的情况,进一步提升把握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用好谈话函询与提醒约谈,常敲警钟,拧紧“廉洁扶贫”的纪律“发条”。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纪委监察局迅速行动,组成调研组、督查组、专项检查组深入县区、乡镇、村委会,对16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督促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约谈纪检监察干部50余名,督促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市纪委工作组,深入到50多个乡镇,针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班子成员和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共1500余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约谈150余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和300余名村监委主任。(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