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三环节强化问题线索处置 今年来处置问题线索66件

发布时间:2017-09-17 20:42:59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来,寻甸县纪委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强化线索管理,提升办理质效。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86件,其中检举控告类34件,处置问题线索66件,立案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

指定“答题人”。将问题线索精准分类,按业务范围归口流转。党员干部涉纪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统一受理,分类摘要后移送案管室;司法、审计、巡查办、行政执法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统一接收;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按程序逐级呈报,由案管室登记备案后分送到各部室办理;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交相关承办单位。对一般性、易查易结的问题线索,指定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且重大复杂,乡镇查处阻力较大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成立调查组,采取直接办案、联合执纪等方式办理。

划定“重点题”。点明“交卷时间”。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台帐,逐件登记编号,30日内提出处置意见,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每月10日前交案管室。罗列“注意事项”。案管室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核对、全程督办;对巡察、检查发现的、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重复信访件定期梳理研判,防止有效线索流失;综合运用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针对问题性质分门别类开展约谈、问责和党纪处分。突出“审查重点”。坚持“三个紧盯”,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紧盯基层微腐败问题。今年来,主动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5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人;针对扶贫工作约谈相关责任人42人,处理扶贫领域相关责任人36人,其中问责23人,给予党纪处分13人;处分村(社区)干部17人。

晾晒“成绩单”。强化考核考评工作,以问责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撒手锏”。对重要督办件或多次督办仍未能按要求在限期内办结落实的,由承办部门负责人汇报办理进度及未办结原因,对拖延办理、忽悠办结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追究问责;约谈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展缓慢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传导压力,促进问题解决。出台《寻甸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办法》,推行个人工作日志考核,量化全年目标任务至各部室;实行季度考核,将问题线索处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对考评情况突出的部室及个人进行表彰,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同时对考核分数靠后的3名纪检干部进行提醒约谈,力争打造一支素质扎实、能力过硬、作风坚挺的纪检监察队伍。(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