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过程中,马关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试行)》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流程、严格要求,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实现对问题线索的有效管控,跑好监督执纪“第一棒”。
层层“把关”,线索处置归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来自不同渠道的问题线索后,统一归口到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收集、汇总管理,根据职能分工分送至各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置。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移交、巡察办、审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等单位移送的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以及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各乡(镇、场)纪委按要求对属于监督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逐件登记和每月上报,全县问题线索实现了“全口径、全纳管、全覆盖”管理。
处置“留痕”,打通线索处置绿色通道。建立“三表一台账”,即《信访举报受理登记表》《问题线索审批表》《查处情况反馈表》和《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将收到的问题线索登记报领导签批后,及时分流至各承办室按程序办理。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线索来源、领导批示、反映人、被反映人(单位)、线索编号、主要问题线索摘要、受理时间、承办室收件日期、要求上报时间、处置方式、处置时间、核查人、处理情况、上报情况等内容进行规范登记、建立电子台账。做到实时更新,定期与各承办部门对账,实现线索处置全程留痕。
动态“清零”,实现线索处置快查快结。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领导批办意见、办理要求、轻重缓急、办结时限等进行分类标注,每月对问题线索进行电话跟踪督办,必要是采取跟踪督办通报制度。每月适时向各室收集《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问题线索了结呈批表》《立案决定书》和《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等,随时掌握案件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确保全程跟踪,及时督办;每月15日前对各室未按期限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未按期限办结又未经领导批准延期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建立三级集体排查和处置机制,对收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种处置方式和标准进行处置,实现动态“清零”。
去年11月至今年8月,全县各级纪检机关共处置问题线50件,初核32件,谈话函询18件,立案审查38件,给予党纪处分27人,给予政纪处分17人,双重处分10人。(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