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至7月共接受群众举报156件 同比下降42%

发布时间:2017-08-30 07:33:11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来,嵩明县纪委通过热点结合难点、上访结合下访、回访结合落实的细心把脉、真心办访,贴心处置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解民心忧,了民心愿。

聚焦扶贫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把相关信访举报作为转办重点;对2016年以来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专门台账;重点转办在脱贫攻坚中反映村组及村组党员干部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以及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等问题。2016年以来,共梳理排查扶贫领域信访件15件、转办15件。

在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微信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基础上,实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定期到信访室接访,每季度深入到联系单位、镇(街道)、村(居委会)下访接访一次,听取掌握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群众意见;主动做到关口前移,深入基层对信访线索进行摸排梳理,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县纪委各委(室)及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每月到群众反映问题集中、信访量较大的村组下访接访一次。1至7月,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20余次,县纪委监察局各委室负责人主动接访27件次,下访19次。

制定实行《信访办理跟踪督办办法》《信访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办法》《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规范信访办理时限及分流转办、线索研判、结果澄清反馈等流程,运用“五个快速”加快信访件的处置力度,同时采用电话、下发责成问题说明通知书、责任提醒谈话等方式对所有转办信访件进行适时跟踪督办。促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实际行动“贴心”信访群众。1至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举报15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146件(次),业务范围外举报10件(次)。署名举报76件(次),目前已办结114件,正在办理32件,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42%。(陈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