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陇川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严格规范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和集体排查,加强问题线索动态更新、清理核对、痕迹资料等相关管理工作。今年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5件。其中:谈话函询11件(次)、初步核实24件(次),立案审查19件、予以了结16件。
归口受理,集中管理。厘清职能,明确职责,信访部门统一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级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办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在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分办;对集中管理的问题线索及时分类摘要提出分办建议,按程序审批后移送承办部门。
集体排查,动态监管。权力制衡,强化监督,坚持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制度,先由承办部门召开室务会分析排查,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方案,按照四类标准提出处置建议;再由分管领导召集专题研究提出处置意见;最后提请书记专题会集体处置。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督促办理职能,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定期与承办部门清理核对,做到适时更新、动态管理,实现动态“清零”。
及时报告,留档备查。严格审批,规范程序,及时报告重要线索,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所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均按要求上报上级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联系纪检监察室。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各环节均由经手人员签名,处置材料均按要求整理归档并登记备查,切实做到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情况明、数字准和责任清,处置规范到位。(尹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