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五个快速”处置信访128件

发布时间:2017-07-21 07:28:55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来,嵩明县纪委积极转变信访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运用“五个快速”,抓实抓细信访工作,促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截止目前,共受理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信访件128件,目前已办结90件,正在办理38件。

快速登记受理。严格落实“日清”要求,县纪委信访室对上级转办交办、本级受理及其他部门转办信访件全部实行一号一编码的条形码编号管理,并于当日内快速把受理的信访件完整登记、录入信访系统,做到不拖延、不滞后,确保对每件信访线索的有效管控。

快速分流转办。信访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转办的信访件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逐级报请协管领导一次审批、分管领导二次审批、主要领导三次审批,信访室于一周内快速对信访件进行分流转办,严格落实“周转”。

对于上级转办交办件、领导批示件、重要信访件、县管干部信访件快速转由县纪委案管室再次分流转办。对于反映村组干部及一般问题的信访件,快速转由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组及县直相关部门办理。

快速处置办理。县纪委各相关委室及基层纪委承办信访件后,及时组织人员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四类处置方式快速展开调查了解。力求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访问题调查清楚。

快速会议研判。信访件承办单位在信访办理时限内认真办理信访件,快速撰写线索处置报告后提交县纪委对口联系纪检室初步审核把关,纪检室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提交的信访线索处置情况审核把关后,承办单位再次提交县纪委每两周召开一次的问题线索处置会议快速研究讨论。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召开8次问题线索处置会,对123件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研究讨论。

快速澄清反馈。针对实名举报件,承办单位在信访事项办结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用电话或当面答复等方式快速向信访人回复反馈信访事项处置情况。反馈前,拟定信访事项澄清反馈方案,并报经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县纪委对口联系纪检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结果澄清反馈,以确保反映人及被反映单位或个人的知情权,保护群众的话语权,使群众监督受到重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陈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