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1至6月受理信访举报130件

发布时间:2017-07-10 07:28:38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彝良严格履行监督执纪主责,把好信访举报第一道关口,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执纪审查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深化学习,提升能力。认真学习两“准则”、两“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深入学习践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云南省纪委贯彻规则实施办法》,用规则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提升进信访举报工作业务水平和办理能力。

突出重点,加强指导。加大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办理和“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受理在低保、惠农补贴、扶贫等民生领域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收受贿赂以及教育、卫生等行业违纪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明确工作责任,印发《彝良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和《彝良县信访举报工作首信初访责任制制度》,明确了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和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职责任务。严格执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并对已转办、交办的相应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了跟踪督查指导,做到督促检查与推动问题解决相结合,牵头负责与落实责任相结合,推动线索处置快速高质高效。

严格管理严肃处置。加强对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处置的监管,实施了“五账工作法”,“建账”澄清问题底数,“对账”拧紧工作责任,“查账”促进工作落实,“销账”推进任务清底,“交账”严格时限标准,促使基层涉纪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信访举报件全部列入秘密文件管理,严格履行登记、保管、传递和交接手续、明确专人负责签收、登记和粘贴条形码等工作;加强信访管理系统登录权限管理,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分配权限,人员分工调整及时变更、注销登录账户,不准私自使用他人账户登录系统,做到信访无积压。严禁不按纪律和规矩办信,擅自拆阅、复印;严禁将信件转给被举报控告单位和个人;严禁外传各级领导对信访件的批示内容,切实保障问题线索安全办理。

2017年1月至6月,受理信访举报130件,处置问题线索124件,其中初核74件,谈话函询22件,初核后了结50件。(贾开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