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把查找、发现问题线索作为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采取多项措施齐抓并举,着力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增强纪律审查工作主动性。
信访举报“收”线索。注重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开通信、访、网、电、短信+微信的“5+1”信访举报“直通车”,营造良好举报氛围,广泛向群众宣传举报电话、举报平台和电子邮箱等,大力提高群众对信访举报渠道的知晓率。同时,定期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梳理排查,筛选收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着力拓展问题线索收集。1至6月,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17件次,并对业务范围内110件信访件进行转办,目前已办结72件,其中初步核实4件、拟立案3件。
专项督查“报”线索。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重点查处和纠正党员干部违规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集体“三资”处置中优亲厚友、办理涉及群众事务吃拿卡要、村霸及家族恶势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在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四风”等活动中,排查、发现线索,并将发现的线索及时送案件管理室统一归口受理后分流处置。
反腐协调“交”线索。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健全资源共享、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加强与公检法及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互相交流掌握的信息,发现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移交,实现线索处置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立案审查“挖”线索。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坚持深入分析研判,拓展办案思路,利用发散思维,对发现的蛛丝马迹紧抓不放,对疑点进行反复筛查,关注“案中案”和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抽丝剥茧,由表及里,层层深入找寻线索。确保及时发现新问题、新线索,不断扩大办案工作的成果。1至6月,县纪委通过在立案审查过程中“挖”出“案中案”问题线索7件,办案实效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陈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