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1至5月受理信访举报件47件 同比下降10.4%

发布时间:2017-06-19 07:36:43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思茅区纪委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信访举报工作上下功夫,及时有效处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1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7件(次),同比下降10.4%。其中谈话函询32件(次),初步核实15件(次),初核转立案7件7人,严重违纪行为3件3人,失职渎职1件1人,其他违纪行为3件3人。

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举报,区纪委信访室实行专人定点接访,热情接待、倾听诉求,做好信访记录,对业务范围内的及时受理。对群众来电举报、网络举报等认真做好记录,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对电话、网络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及时鉴别。在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注重在上级交办件中查找问题线索,注重从自身办案中挖掘“窝案”“窜案”“案中案”的重要线索。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凡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及时录入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后报领导审批,做到信访举报件不遗漏、不流失。对于问题线索,移交案管室备案后送承办部门办理;对转交下级纪检机关办理的信访件,由纪检监察室和负责联系的派出纪工委指导督办;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及时转办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跟踪督办及时跟进。对转下级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流程管理,定期检查是否及时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建立信访督办台账,加强跟踪督办,提高交办件的办理速度和质量,形成信访件督办制度化、常态化。

回访答复提高群众满意度。区纪委针对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根据办理情况,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上访人,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署实名的信访举报人进行回访。通过当面回访、个别回访等方式,听取上访人的意见,力争让群众对信访件答复情况有较高的满意度,从而减少重复上访情况。(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