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1至5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38件 同比下降23.3%

发布时间:2017-06-19 07:28:17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抓渠道畅通、抓交办督办、抓接访接待、抓信访信息等方面抓实信访举报工作,提升信访工作实效。今年1至5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8件(次),同比下降23.3%。

抓渠道畅通,推动信访举报环境改善。拓展“全覆盖”举报渠道,在巩固传统来信、来访、来电监督平台的基础上,在德宏广播电视台、德宏团结报和“德宏网”开设“德宏热线”“第二视角”“民情直通车”“百姓留言板”“社会舆论监督专栏”,德宏州纪检监察网完善“举报中心”,搭建起集传统信访、电视、报刊、网络为一体的“全覆盖”监督举报渠道。健全完善“五级联动”诉求平台,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 2017年1至5月,德宏州共录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5047件,办结5044件,办结率99.9%,满意率99.9%。

抓交办督办,推动基层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台账管理,对批转信访件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做到流向清楚、时限明确、责任明晰,明确信访件办结时限;动态跟踪信访举报件办理运行轨迹,定期向承办部门了解信访件办理情况,采取口头提醒、电话提醒、发函提醒、随机抽查、现场察看(每年不少于2次)等方式,规范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坚持“办结一件,销账一件”。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不力、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等,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抓接访接待,推动疑难问题处置到位。定期接访与主动下访相结合。根据《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接访工作办法(试行)》坚持厅级干部每季度接访群众至少1天,县处级领导每月接访群众至少1天,按时上岗,并做好接访记录。领导包案督办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对领导包案、督办信访件逐人逐案明确包案、督办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化解措施、工作时限和要求。今年1至5月,州、县市纪委共梳理出29件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领导包案督办,目前已办结19件,转立案9件。

抓信访信息,推动分析研判水平提升。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强化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方面的分析,对一定时期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因腐败问题导致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访举报信息,提出解决措施快呈快报;采取定向、定量、定性、对比等多种分析方法,准确把握信访举报的走势和特点,多角度、多方位归纳总结突出的问题,做好季度、半年和年度信访举报情况分析以及信访举报专题分析,为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决策和纪律审查工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信息。(王卫东  夏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