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出台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07 07:49:3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工作制度》。

制度明确,县纪委监察局信访接待室设在办公室,每星期二、星期五及每月15日,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日,遇节假日及周末顺延。其余时间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日常接访,并认真做好接访记录。

制度要求,对信访人反映的事实和要求要认真记录,并写出处理意见建议。对信访处理结果、回复情况等也应进行登记,并做到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对来访人员,要做到热情、友善,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人员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疑惑和情绪疏导工作。

制度要求,对于来信、来电、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要耐心解答,能及时答复的,要恰当回答。对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做好来访登记,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处理后及时认真地给予回复,情况复杂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作答,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制度强调,在接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来访人员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来访人员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来访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乱开口子,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接访领导按每周接访日程安排接待当天的来信来访人员,因故不能接访的,由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的A-B角领导负责接访。遇重大群体上访投诉的,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接访,对于事实清楚、诉求明确的集体上访,要依法解释,耐心疏导。当天接访的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