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压实责任、畅通渠道、跟踪督办”三项措施,精准执纪,认真办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为全县脱贫摘帽出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2016年以来,该县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0件,办结10件。
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组织召开全县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办理工作部署会议,认真传达省州关于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办理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12家县级职能部门、纪委(纪检组)和7乡镇纪委办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把扶贫领域作为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的重点,制定破解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力度。
畅通渠道,广泛收集线索。聚焦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兑付等环节,依托县、乡、村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平台,在群众诉求中发现问题线索。坚持把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实行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联络员和“零报告”制度,在乡镇纪委、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中明确19名信息联络员,每月30日前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情况上报县纪委信访室,进一步加强了与部门的协调沟通。
跟踪督办,提高办理实效。对反映问题具体的涉及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由监督联系乡镇、县级部门的纪检监察室、纪工委直接办理。建立涉及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工作台账,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对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件件要结果。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县纪委对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缓慢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2016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10件,办结10件,查处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鲁开芬 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