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立足职能职责,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反馈,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重要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重要作用,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再上新台阶。
归口管理,层层审批。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层层审批,由信访室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程序、流程办理。根据信访件反映内容及干部管理权限,由信访室室务会讨论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分类报批领导审核。所有经过登记造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均由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批,对涉及急、难、险、重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研讨,会议决策。1至3月共报批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56件(次)。
分流管理,流程转办。严格按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分流处理,流程转办。“移交处置”涉法涉诉、利益诉求类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直接受理”检举控告、批评建议、处分申诉类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截止目前,56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已全部分流转办,实现信访举报“零暂存”,做到“日清、周转、月报、季结”。
审核管理,严格把关。始终坚持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质量放在首位,每一件初步处置完毕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均要经过办案人员初步审核,信访、案管重复审核,分管领导再次审核“三道关卡”。最后经由问题线索处置会决定是否结案。对事实不清楚,处置不到位,结案手续不完备,材料不规范的问题线索坚决不予结案。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要求,全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这既是对来访群众负责,更是对我们纪检人的职业负责。”嵩明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说。(李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