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大理市纪委紧跟信访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大胆探索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全面推动信访工作。年初以来共受理46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件14件。目前,已办结21件,其他的正在办理中。
“宣”——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市纪委监察局各项重点工作,加大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宣传力度,采取在纪检监察网上设立举报邮箱、在“苍洱清风”微信公众号公布和粘贴公告等方式,将信访举报邮箱、举报电话、来信和来访地址、受理范围,粘贴到各村(社区)、各村(居民)小组,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受理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明白“如何举报”,引导群众按程序、高效率进行信访举报,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
“早”——注重抓早抓小。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过程中,注重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在“五级联动”办理群众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形成起“树立一个观念、搭建三个服务平台、建立一套制度”的诉求群众渠道“五级联动”办理工作模式,抓早抓小,做到做群众工作的人员早介入、群众急需的服务早开展、矛盾苗头早发现、问题早处理,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流”——规范信访流程。制定下发《大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办理信访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台帐管理制度,规范来电、来访、来信、网络举报工作流程,畅通信访件流转渠道,使信访件及时转、交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委局相关部(室)及纪工委相关科室,进一步提高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和效果,有效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免”——免除信访邮资。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对信访举报人通过市辖区邮政营业网点(邮箱)寄来的函件、包件、特快专递免收邮资费,实行收方付费记欠交寄,邮资费由市纪委监察局按月结算支付。
“奖”——实施举报有奖。制定出台《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署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名举报工作,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凡依据举报内容查实的信访件,按执纪执法部门认定被举报人违纪或犯罪金额予以奖励。如:举报人刘某举报反映“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郭某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到某企业兼职每月取酬1万元”问题,市纪委在查实信访问题后,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刘某1086元奖励。
“督”——开展督查回访。建立信访督查回访制度,由所挂钩的常委负责督促、审核所挂钩部门的信访件的办理工作,围绕重点审核问题调查是否彻底、定性是否准确、运用法规是否到位、回复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是否满意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开展督查督办,对落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一律重新处理,不迁就、不凑合。(薛丽香)